2020呼和浩特新城區(qū)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40名關于調整勞動爭議仲裁院招聘條件等事宜公告
新城區(qū)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報名工作已結束,因勞動爭議仲裁院有2個崗位(辦案輔助崗2、辦案輔助崗4)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經研究決定放寬勞動爭議仲裁院崗位招聘條件,調整崗位招聘計劃數,并延長報名時間。
一、報考條件及崗位調整情況
(一)增加勞動爭議仲裁院崗位招聘專業(yè),具體增加專業(yè)分別為:本科專業(yè)增加中國語言文學類(學科代碼0501)和公共管理類(學科代碼1204);研究生專業(yè)增加中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和公共管理(一級學科)。
(二)具有教育部考試中心發(fā)放的計算機等級證書報考者,不再限制專業(yè)。注:計算機證書等級及取得時間在報名填表時寫在個人學習經歷欄內。
(三)男性報考者駕照取得時間為上崗前,上崗前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空缺崗位依次遞補。
(四)對勞動爭議仲裁院各崗位招聘計劃數進行調整,辦案輔助崗2招聘計劃數調整到辦案輔助崗1,辦案輔助崗4招聘計劃數調整到辦案輔助崗3,調整后的辦案輔助崗1崗位招聘人數為3人,辦案輔助崗3崗位招聘人數為3人。
二、報名時間
勞動爭議仲裁院崗位報名時間:2020年9月11日9:30至2020年9月11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9月11日9:30至2020年9月12日12:00。
繳費時間:2020年9月11日9:30至2020年9月12日17:00。
三、報名不成功人員可繼續(xù)報名
在本次招聘中,報考社區(qū)工作人員和“接訴即辦”平臺指揮調度崗位報名不成功人員,可繼續(xù)報考勞動爭議仲裁院辦案輔助崗位。
附件1: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調整后崗位表
新城區(qū)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