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赤峰巴林右旗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簡章
根據(jù)《赤峰市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工作辦法(試行)》(赤組通字〔2020〕36號)和《巴林右旗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實施方案》,經(jīng)研究,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
一、選聘計劃
面向全旗在崗在任非公職身份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按照程序公開選聘4名事業(yè)編制人員,其中社區(qū)層面1個名額,嘎查村層面3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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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聘資格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2.堅決擁護上級決策部署、維護黨和國家形象,政治素質高、組織能力強、群眾滿意度高;
3.截止到報名時間連續(xù)或者累計任職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5年及以上,工作實績突出,特別是在脫貧攻堅、鄉(xiāng)村振興、產業(yè)結構調整等工作中一貫表現(xiàn)優(yōu)秀;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包括全日制專科、成人教育??啤⒃诼毥逃龑?频葘W歷);
5.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年齡原則上男不超過50周歲(1969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工作表現(xiàn)特別突出,獲得過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獎勵的放寬2周歲;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選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的;
3.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委、監(jiān)委、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4.道德品行低劣,在群眾中影響較壞,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煽動群眾上訪,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
5.存在違規(guī)拉票、賄選被群眾舉報等違反換屆紀律行為,或者以暴力、威脅、欺騙、誹謗等非法手段干擾破壞選舉的;
6.在擔任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期間,因侵占集體資產資源資金或者支農和幫扶資金、農業(yè)補貼資金、農村社會救助資金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7.失信被執(zhí)行人;
8.本方案發(fā)布時還未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人員;
9.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選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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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兩種形式,由蘇木鎮(zhèn)街道黨(工)委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2.報名地點:旗委組織部506室
聯(lián)系人:吉雅圖 0476-6216280 15124713840
3.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下載);
(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4.參加選聘人員在所在蘇木鎮(zhèn)街道黨建辦填寫《報名表》
(報名表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網(wǎng)下載報名表格.docx),認真核對所填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將《報名表》一式四份,提交黨建辦2份,提交旗委組織部2份。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進行修改。
5.參加選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未及時報名的,視為放棄。
6.參加選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7.參加選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巴林右旗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的,取消其選聘資格。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一律取消其參加選聘資格。
(二)資格審核
1.資格初審工作由蘇木鎮(zhèn)街道負責,按照工作實績、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相關要求,根據(jù)選聘條件進行初步篩選,召開黨(工)委擴大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聘推薦人員名單。
2.蘇木鎮(zhèn)街道需出具擬選聘推薦人員符合選聘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黨委會研究結果及推薦人選任職文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上報旗委組織部。
3.由旗委組織部牽頭,對蘇木鎮(zhèn)街道上報的初步人選會同民政、紀委監(jiān)委、法院、檢察院、政法、統(tǒng)戰(zhàn)、人社、信訪、農牧等部門對擬選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jīng)旗委組織部部務會審議后,確定參加選聘人選,并在蘇木鎮(zhèn)街道和嘎查村、社區(qū)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三)考試
1.本次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旗委組織部、旗人社局組織實施。考試內容結合嘎查村(社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實際,重點考察了解考核對象崗位匹配、組織協(xié)調、邏輯思維、言語表達、現(xiàn)場應變等方面能力,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面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參加選聘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面試時間參加面試,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限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否則不準參加面試。
3.面試可以用漢語作答,也可以用蒙古語作答(考生須在報名時明確面試答題語言),但只能選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報考人員用蒙古語答題的試場,選用蒙漢兼通考官或配備兩名蒙古語翻譯人員。面試時,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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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察
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按1:3確定考察人員,如面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一并列入考察人員范圍。由旗委組織部會同旗紀委監(jiān)委、旗人社局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若考察均不合格,按照該崗位面試成績遞補考察下一名次人員。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及公布
總成績=面試成績×40%+綜合考察成績×60%
1.考生的面試成績?yōu)槊课豢脊偎o分數(shù)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網(wǎng),中國巴林右旗、幸福巴林黨員E家和巴林右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公眾號一并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醫(yī)院進行。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后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確定擬聘人選及公示
旗委組織部根據(jù)考試、考察、聯(lián)審等情況確定擬聘用意見,提交旗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擬聘人選。旗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后,擬聘人選名單在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網(wǎng),中國巴林右旗、幸福巴林黨員E家和巴林右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最終選聘人選。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四、聘用與管理
用人單位與選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協(xié)議、嘎查村(社區(qū))換屆落選辭職協(xié)議。
1.選聘人員錄用后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合格的,辦理列編注冊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選聘人員依法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養(yǎng)老保險,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為確保人員隊伍穩(wěn)定,選聘人員需在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崗位繼續(xù)工作5年(含試用期)以上,未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不得向上級機關借調或調動(蘇木鎮(zhèn)換屆“三類”人員進班子的不在此列)。如出現(xiàn)借調或調動情況,查實后由巴林右旗人社局解除聘用合同,事業(yè)人員身份同時取消,并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4.選聘人員在2021年嘎查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中未實現(xiàn)嘎查村書記、主任“一肩挑”的,將取消其事業(yè)人員身份,由用人單位履行解聘手續(xù),報旗人社局備案。
五、紀律和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期間,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2.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旗委組織部、各蘇木鎮(zhèn)街道黨(工)委對資格審查工作要高度重視,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fā)生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承擔責任。
3.建立應聘人員考試個人誠信檔案。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對應聘人員建立考試個人誠信檔案。應聘人員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七條、第八條規(guī)定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六、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巴林右旗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476-6216280
附件: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為事業(yè)編制人員
巴林右旗委組織部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選聘優(yōu)秀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
為事業(yè)編制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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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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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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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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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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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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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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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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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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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語種 |
漢語() 蒙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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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經(jīng)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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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獎勵加分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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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諾所提供的一切證明材料和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有效,若有不實或不符合條件情況,一經(jīng)查實,本人愿意承擔完全責任和法律后果。 本人(承諾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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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初審意見 |
旗委組織部復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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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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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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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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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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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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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表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