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jù)《呼倫貝爾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規(guī)定,呼倫貝爾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經(jīng)過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第一批共36人進入擬聘用人員范圍,現(xiàn)對第一批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二、公示時間
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三、有關要求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擬聘用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函、電話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對象的有關情況和問題。為了便于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請在反映問題時提供有關線索,以及本人真實姓名、聯(lián)系方式或工作單位等信息,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履行保密義務,及時反饋核實情況。
(三)擬聘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qū)和呼倫貝爾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避免前往疫情風險地區(qū),做好疫情防護,隨時準備上崗。
受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電話:0470-8311600-6533
呼倫貝爾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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