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有關規(guī)定和國家、自治區(qū)近幾年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補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按照巴彥淖爾市教育局《轉發(fā)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教通字〔2021〕159號)要求,現(xiàn)將我旗2021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宜公告如下: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一、認定范圍
(一)戶籍在烏拉特前旗的人員;
(二)持有烏拉特前旗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外省市戶籍人員;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三)持有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有效期內(nèi)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四)駐烏拉特前旗部隊現(xiàn)役軍人。
二、認定層次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三、認定條件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定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中央決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質(zhì),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按照《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nèi)教發(fā)[2002]64號)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執(zhí)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nèi)。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內(nèi),其他條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參加與筆試科目相同學科的面試。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3.通過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nèi)。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其中,使用民族語言授課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zhì)和心理素質(zhì),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體檢且合格。
(六)專業(yè)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人員,所學專業(yè)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四、時間安排 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一)網(wǎng)上報名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申請人請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完成網(wǎng)上注冊申報。
(二)體檢時間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申請人于2021年11月16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空腹到烏拉特前旗人民醫(yī)院或烏拉特前旗蒙中醫(yī)醫(yī)院領取體檢表進行體檢。
(三)現(xiàn)場確認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現(xiàn)場審核時間: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2021年11月 18日
非師范類專業(yè)、非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2021年11月19日
現(xiàn)場確認地點:烏拉特前旗教育局人事股(811辦公室)
(四)非師范類專業(yè)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與能力測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1年11月19日
測試時間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間:通過烏拉特前旗教師資格認定微信群告知。領取證書及申請表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領需交代領人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請所有申請人員掃碼進群,便于在辦理過程中及時溝通。
五、認定流程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一)注冊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凡在我旗2021年秋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請在指定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 (http://www.jszg.edu.cn),從
按照系統(tǒng)提示,進行注冊和網(wǎng)上申報,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要如實、準確填報本人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負責。
網(wǎng)報系統(tǒng)開通個人信息實名核驗功能,請申請人員準確填寫本人信息,如果實名核驗不能通過將無法進行認定申報(關于實名核驗問題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中“常見問題”第4條)。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tǒng)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學信網(wǎng))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jīng)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qū)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tǒng)”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jīng)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wǎng)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點擊
)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fā)現(xiàn)《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二)報名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有關要求: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在讀專升本學生和研究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
2.網(wǎng)上報名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
)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
1.身份證明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以下身份證明材料: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原
件和復印件一份;
(3) 在我旗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提交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4)駐烏拉特前旗部隊現(xiàn)役軍人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1)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wǎng)在線申請)。
(2)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經(jīng)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者,須提供筆試科目全部合格證明;參加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類畢業(yè)者,應提供《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巴彥淖爾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表一份,必須由烏拉特前旗人民醫(yī)院或烏拉特前旗蒙中醫(yī)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且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
6.照片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與能力測試
現(xiàn)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與能力測試,且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
六、其他事項
(一)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公眾號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提供個人虛假信息和認定資料。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認定材料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將申請人相關信息錄入教師資格認定“限制庫”和失信人員名單,5年內(nèi)不允許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在職人員及社會人員請登錄巴彥淖爾市教育局官網(wǎng)按《巴彥淖爾市2021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要求辦理。請關注烏拉特前旗教育局微信公眾號。
聯(lián)系電話:0478-2652332
烏拉特前旗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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